据了解,根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有关规定,临沂市安监局对8家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被批准延续的企业依法予以注销。其中,此次依法注销的企业包括兰山区3家,分别是临沂化联化工有限公司、临沂永达甲醛厂、临沂市万吉恒经贸有限公司;还有罗庄区临沂红星日用化学有限公司;费县宝信化工有限公司;临沭县山东方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沂水县山东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记者庄成 通讯员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