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临沂兆刚瓷业有限公司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脱硫除尘塔的配套风机电机损坏,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今年以来,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改善临沂环境,市环保局开展夜鹰行动,不定时进行夜间执法。日前,执法人员对临沂兆刚瓷业有限公司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脱硫除尘塔的配套风机电机损坏,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违法行为,针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随后,高新区公安分局对兆刚瓷业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政拘留十日,对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拘留五日。
据了解,新环保法的出台及实施将有利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顺利进行,我市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以用权,切实做到铁腕治污,铁腕执法,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含糊,实行整改与治理相结合,处罚与拘留相配套的办法,铁腕治污,改善我市环境。(记者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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