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份以来,临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全市的“治污专项行动”,对工程车采取了“史上最严”的治理行动。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公安机关将以下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未取得《建筑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从事建筑工程运输的;使用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逾期未审验车辆,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从事建筑工程运输的;雇用记分周期内满12分、逾期未参加审验以及多次违法未处理从事建筑工程运输的;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不按规定喷涂反光放大号牌、故意污损或遮挡号牌的;超载、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的;无证驾驶、酒后和醉酒驾驶的;未实行密闭运输和抛洒散漏渣土的;私自拆除、损坏限速装置、行车记录仪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另外,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渣土运输车辆,由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三个月内不予重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传唤违法行为人、扣留车辆,给予罚款、吊扣驾驶证、拘留等处罚。对于非法生产、改装、拼装车辆、醉酒驾驶和交通肇事、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和《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对违法违规车辆扣留1个月,并将有关车辆信息通报住建、房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对违规车辆所涉及工地给予3个月以上停工建设,并由供电部门给予强制断电。
3672辆工程车基本持证运营
“经过几个月的集中整治,目前我市的工程车运输状况已经得到了改善,全市目前共有3672辆工程车,大多数已办理《建筑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于无证闯禁区的工程车,将受到严厉处罚。今后,交警部门仍将对工程车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对于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绝不手软。”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