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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婚嫁庆典公司设置彩虹门需审批
来源:临沂日报 发布时间:2009-4-13 18:06:40 阅读:825
     根据我市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区道路现状和临时性宣传活动的实际需要,今后,婚嫁庆典公司设置彩虹门等进行婚嫁活动的需进行审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宣传活动时限为半天或1天,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
  临时性宣传活动是指以悬挂、张贴、安放等方式,在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场所设置条幅、旗帜、充气装置(拱门、气球、立柱等)、宣传棚以及摆放物品等各种形式的临时性商业和公益性宣传活动。商家庆典(开业、周年店庆)、重大活动等商业性宣传活动经审批后,严格按照审批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时限进行设置。严格控制条幅悬挂的范围、数量和时限,门头店面一般不得设置横幅,禁止在建筑物上悬挂密布条幅和大型楼幔,禁止在道路两侧插挂彩旗。禁止搭设舞台、使用高功率音响设备、鸣放礼炮,禁止在道路上散发各类商业宣传品,禁止利用腰鼓队、龙灯队、狮灯队等民间艺术团队沿街进行商业宣传活动。商业性宣传活动的时限,小规模活动为半天或1天,大规模活动不得超过2天。
  同时,公益性宣传活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公益性宣传活动的时限,小规模活动为半天或1天,大规模活动为1至3天,特殊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记者 公柯 通讯员 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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